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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明年2月14日裁決。
七名警員到區域法院。
第六被告關嘉豪的代表律師林芷瑩陳詞,指多名警員的供詞提及,當日有至少一名不知身分的警員協助制服曾健超,曾健超胸口兩個圓形傷痕,有機會是由這名警員造成,又質疑曾健超不是一名可信及可依賴的證人。
第七被告黃偉豪的代表律師就指出,呈堂影片質素差、不清晰,當日有兩百名警員在場,警員間互相協助很合理,單憑以戴眼鏡確認被告做法不公平。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4日裁決,各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