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即日起取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六個月內不可以離港多於30日的限制。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今年五月實施,但規定申請家庭任何成員在每六個月的申請期內,最多只可離港30日,除了因有薪工作離港可豁免,民間團體一直要求放寬有關限制。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開會後,決定取消有關安排,即日起所收到的申請再沒有離港限制,郵寄申請就以郵戳日期12月6日或之後為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取消限制是考慮到低收入津貼的目標,是支援在職貧窮家庭透過就業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
有議員歡迎新安排,但認為計劃仍有不少改善空間。
有議員質疑,今次決定是行政長官梁振英為爭取連任鋪路。
勞福局會在明年中就低津計劃進行整體檢討,全面考慮公眾及關注團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