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年初一的旺角騷亂,兩名男子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及襲警罪成,分別判監三星期及三個月,准以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兩名被告陳卓軒、陳宇基到法院聽取判刑,他們本來被控暴動罪,後來分別被改控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及襲警,並成功定罪。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陳卓軒的背景報告正面,一直努力工作,並非遊手好閒,家人亦指出他不是一名暴力的人。事後他後悔魯莽並得到教訓,承諾不會再犯,希望判處緩刑。陳宇基沒有案底,犯案時未夠21歲,受襲的警員傷勢亦不嚴重,早前已被扣留15日,希望法院輕判。
裁判官香淑嫻早前已經表明,不能姑息襲警行為,監禁是合適刑罰,考慮到事件嚴重性及被告的所有報告,判陳卓軒監禁21日;而陳宇基則監禁3個月。兩人各准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控罪指,陳卓軒今年2月9日旺角騷亂當晚,將垃圾桶拋到行車線,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而陳宇基被控襲擊一名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