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大學今年一月舉行校委會,有委員被學生圍堵,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控以刑事恐嚇等四項罪名,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至九月作審前覆核。據了解,控方證人中包括校委會主席李國章。
二十二歲港大前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到東區裁判法院出席聆訊。
馮敬恩被控四項控罪,包括刑事恐嚇,指他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港大沙宣道校園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正門外,威脅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李國章受驚。
如果刑事恐嚇告不入,則以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這條交替控罪起訴馮敬恩,即是指他當晚高呼「唔好俾佢走,唔好俾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意圖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提出這條罪是針對未發生的行為,但當時秩序正在破壞中,建議控方審視公安條例中會否有更適合的罪名,但改不改交由律政司決定。
馮敬恩同時被控刑事損壞。控罪指,他與其他不知名的人,無合法辯解下損壞大樓玻璃門的門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被損壞,他同時被控企圖強行進入罪,指他以暴力的方式進入大樓。
馮敬恩否認全部控罪,他指校方有關單位已表明願意提供協助,他亦正考慮會否接受。
據了解,控方將傳召李國章及校園保安作證人。
控方提出需時處理片段,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一日作審前覆核,馮敬恩交出一萬元保釋金,候審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