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內地遊客去年十月隨旅行團來港,因為購物問題被襲擊及後死亡,香港導遊普通襲擊罪成,判監禁五個月。
44歲被告胡彥南獲准繼續以二十萬元現金及原有保釋條件,外出等候上訴。
裁判官張君銘批評被告的口供前後矛盾,謊話連篇,認為是為求推卸責任,才聲稱因為自衛及制止對方踢向被告,相信被告是因為害怕影響收取佣金而犯事。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作為導遊,害怕旅客的行為影響其他旅客的購買意慾,是無可厚非和人之常情的事。辯方又希望法庭諒解被告的行為只是踢一腳,而不是連續數分鐘的追打,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已被還押四星期,可以判處罰款或緩刑。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毫無悔意,犯罪原因只為自身利益。被告從事導遊工作20年,應該知道導遊的工作是以保障遊客安全至上,被告在公眾地方公然襲擊遊客的行為,損害香港旅遊業聲譽,緩刑或罰款不能反映案件的罪責,故判處被告兩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即時監禁五個月。
事發在去年十月,內地旅客苗春起隨團來港旅遊,在紅磡一間珠寶店購物時,被襲擊至昏迷及後死亡。法醫其後確定死者死於急性心肌栓塞,胡彥南最初被控誤殺罪,其後被改控兩項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