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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總部示威男子提堂還柙小欖

警察總部示威男子提堂還柙小欖

日前爬上灣仔警察總部簷篷抗議,擾攘六小時的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在東區法院提堂。

36歲被告劉智仁出庭時,穿著醫院病人服裝,頭部受傷地方有包紮。辯方律師指,被告是一間工程公司的老闆,月入三萬。自2004年開始接受躁鬱症治療,申請把案件押後,以便索取精神科報告,期間保釋外出,讓被告可獲得妻子照顧。不過,控方認為被告當日知自己的所作所為,目的是要引人注目,不認為有需要索取精神報告。

裁判官接納辯方索取精神科報告的要求,決定將案件押後到下月六號再提堂,期間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院。

被告周日帶同長梯,獨自爬上灣仔警察總部外簷篷抗議,投訴警方處事不公,擾攘六個小時後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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