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警察總部示威男子還柙小欖下月再審

警察總部示威男子還柙小欖下月再審

爬上灣仔警察總部簷篷抗議,擾攘六小時的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在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接納控方建議索取精神科報告,案件押後下月審理。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36歲被告劉智仁星期日,帶同長梯,爬上灣仔警察總部外簷篷抗議,投訴警方處事不公,擾攘六個小時。

他用紅色及藍色噴漆在警察總部外牆噴了四十八個中文字,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劉智仁出庭時,穿著醫院病人服裝,頭部受傷地方仍有包紮。

控方指,被告在04年起,開始接受躁鬱症治療,所以申請將案件押後審理,以便索取精神科報告。

辯方表示,被告在當日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目的是要引起社會及傳媒關注,反對控方索取有關報告。

辯方又指被告是工程公司的老闆,有二十至三十名員工,月入三萬元,有妻子及兒子。辯方提出保釋申請,認為被告太太可以看管他,但裁判官不接納申請。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