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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維權律師唐荊陵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上訴,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監禁五年。
曾協助已故八九工運領袖李旺陽家屬的唐荊陵,廣東省高院刑事裁定書指,他和另外兩人包括大學教師袁新亭、自由撰稿人王清營,無視國家法律,以編輯、印刷、傳播、非法出版物、宣傳品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應該依法處罰。
裁定書又指他們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均不成立,法院不予採納,因此不開庭審理,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三人一審時,被判監兩年半至五年。
唐荊陵妻子對判決表示失望,又指不開庭審理是黑箱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