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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涉貪暫緩判刑申請被駁回 下周判刑

陳志雲涉貪暫緩判刑申請被駁回 下周判刑

【now新聞台】上訴庭駁回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暫緩定罪和判刑的申請,陳志雲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一案,將於下星期五定罪和判刑。

陳志雲抵達法院,就暫緩定罪和判刑的申請尋求上訴庭指示。

陳志雲代表律師謝華淵在庭上表示,要求暫緩定罪及判刑只是行政申請,並非要推翻上訴庭早前的命令,不是要求一個司法決定。

不過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反駁,如只是行政申請,何須開庭處理,如果只是行政決定,是否除上訴庭外有其他人,例如司法機構首長都可推翻決定,因此這個不可能只是行政決定。

楊振權指,發還予原審法官定罪,只是基於人權法,保留被告上訴的權利,但基本上,上訴庭已裁定被告罪成。

謝華淵又引用案例,指申請暫緩是希望避免被告被定罪及判刑後,上訴程序出現混亂或多餘訴訟,產生不必要訟費。

楊振權反駁看不到有混亂,如果因此而批准暫緩判刑,以後所有下級法院都不應作出定罪。

上訴庭三名法官認為無合理理據批准暫緩,即場拒絕申請,原審法官潘兆童將於下星期五定罪和判刑。

律政司表示,案中另一被告叢培崑已經決定不會申請暫緩令,即是他和陳志雲會於下周五一同定罪判刑。

陳志雲和前經理人叢培崑被控出席無綫製作的活動,串謀非法收取超過11萬元報酬,原訟庭裁定兩人無罪,律政司提出上訴。上訴庭認為原審判決錯誤,頒令原審法官將他定罪。陳志雲上月就要求原審法官暫緩定罪和判刑,待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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