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大幅修訂競爭條例,作出6大讓步,希望可以在立法會通過。本集時事全方位會討論修訂後的競爭法,可以發揮的效力。
消委會競爭條例草案小組主席鄭建韓表示,新修訂條例剔除獨立私人訴訟一項,礙於競委會資源有限,所以消費者疑被受到剝削,競委會也無力作調查,消費者將變成有冤無路訴。
中小型企業總商會榮譽會長陳國威認為,將罰款上限由全球營業額10%,改為本地營業額10%,是大幅讓步,不能接受。
中大經濟政策研究計劃主任羅祥國則認為,由於條例是剛起步,故取消私人訴訟是可以接受;他表示,長遠而言應引入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