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競爭法不能再讓步 消委會︰競爭法不能再讓步 2011年10月24日 14:46 政府早前對競爭條例草案作出多項修訂,包括取消私人訴訟,消費者委員會認為此讓步不理想,但條例有勝於無,政府應在立法後檢討成效。 消委會競爭條例草案工作小組主席鄭建韓認為,修訂後,競委會成為消費者投訴反競爭行為的唯一途徑,政府應投放多些資源,確保委員會有效處理大批投訴;又建議政府在立法後5年,檢討法例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