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接受《新華社》專訪時表示,基本法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產生,既應從香港角度看,也應從中央角度來看,否則不可能在一國框架下維護兩制的共存。
袁國強接受新華社專訪,談及本港法治及香港對基本法的理解。他表示,基本法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產生,不可從單一角度觀察和理解,既應從香港角度看,也應從中央角度看,否則不可能在一國框架下維護兩制的共存。
袁國強認為要做到這一點,需要雙方的充分溝通,但很多時候,兩地不了解對方的法律情況,在合作上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佔領行動將近一周年,袁國強表示,目前本港法治仍然健全,但佔中對法治的挑戰仍然存在。
他重申法治是民主非常重要的基礎,如果只要有不同的政治訴求就可隨心所欲做違法的事,是非常危險的。無論如何理解法治,最基本要尊重法律,對法庭裁決都不尊重,法治就很難維持。
對於早前光復上水遊行示威,袁國強認為,在法律框架下,市民享有言論及集會等自由,但享用自己的權利時,不可以影響其他人權利,更不可影響社會整體秩序,希望無論是少年或成年人都應該尊重法律及他人權利,包容其他人想法。
展望餘下任期,袁國強表示,餘下任期會繼續維護本港法治核心價值,嚴格依法辦事,雖然作出每個重要決定都不容易,但仍會以法律及本港整體利益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