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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案 次被告指錄取口供受警教唆

劉進圖案 次被告指錄取口供受警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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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案 次被告指錄取口供受警教唆

【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次被告黃志華繼續作供。

黃志華接受主控官盤問,否認有與首被告葉劍華坐電單車到劉進圖的私家車附近施襲,又表示不知道電話內為何有劉進圖相片,稱可能是公安下載入內。

黃志華又說,警方寫完供詞後才叫他在旁簽署,而他因為擔心遭警方毆打,才在錄影片段中承認有傷害劉進圖,雖然他在內地由始至終否認向劉進圖施襲,但在威脅下擔心太太和家人安全,才按公安指示去做。

黃志華又指在重組案情前,警方曾教他如何示範施襲經過,亦有警察捉著他的手帶到指定位置進行案情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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