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和另外兩人涉嫌在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時行賄,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三人分別獲准以一百萬及五十萬元保釋候審,案件押後至下月再提訊。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黃英豪是投資公司Perfect Ace董事,他與公司兩名前董事同時被控行賄,兩名前董事包括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尹應能。
控罪指,他們涉嫌在2007年11月1日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期間,向已故海域化工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提供一份Perfect Ace的顧問合約,作為協助三人的報酬。
黃英豪同時面對被控在2009年8月19日,讓許浩明以180萬元認購香港資源1500萬優先股認股權,作為許浩明協助收購金至尊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控方預計傳召15名市民及19名廉署人員作供。辯方指,黃英豪由於工作關係,有需要跟其中兩名證人接觸,控方提出反對,認為他們是重要證人,持有重要文件。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示被告不得與證人直接或間接接觸。
三人均表示明白控罪,黃英豪獲准以一百萬元保釋,他離開法院時不再回應案件,徐傳順及尹應能則分別以五十萬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