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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參與光復元朗行動學生襲撃一名警務人員,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趙國匡到屯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裁判官指,感化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因此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提醒他要按時根據福利官指示履行社會服務令,否則會重新考慮判刑。
被告今年3月1日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期間,在青山公路元朗段191號對出向一名總督察投擲水樽,擊中對方的右大腿。被告早前求情時指當時情況混亂,只見有警員拉扯一名少女的背包,情急之下才做出愚蠢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