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1名報販不滿佔中令報檔結業,於去年佔領運動期間與另外3人在立法會大樓外向議員梁國雄投擲雞蛋。他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報稱是報販的44歲被告姚友璧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表示不會向梁國雄道歉。
案情指被告與另外3人於去年10月30日,向在立法會大樓外出席網台節目的梁國雄投擲雞蛋,其中被告擊中梁國雄的左胸。被告其後聲稱佔中令其位於駱克道的報檔結業才犯案。
裁判官李紹豪判刑時指,被告可能對對方有不滿或對方行為影響自己,但不應因為持不同意見而私下對對方施以實質武力。而被告更是夥同其他人帶備雞蛋施襲,雖然對方未有嚴重受傷,但被告並非初犯者,絕對可以判處監禁。考慮到被告上一次犯法已是11年前,長時間奉公守法並得到家人支持加上認罪,而感化主任亦認為被告有悔意,所以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