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蠔涌爆炸品案 五名男被告需繼續還柙

蠔涌爆炸品案 五名男被告需繼續還柙

【now新聞台】西貢蠔涌前亞視廠房搜獲爆炸品案,警方落案控告六人,涉嫌串謀導致爆炸罪,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認同案件性質嚴重,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再提堂。五名男被告繼續還柙,女被告則獲准保釋。

五男一女被告由多架警車押送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當中包括陳卓琳、鄭偉成及彭艾烈,部分人被黑布蒙頭。

六人被控在上月27日至本月14日期間,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指四名被告陳耀成、鄭偉成、胡啟斌、文廷洛曾於上月27日進入蠔涌前亞視廠房。警方在偵查時發現現場有火光,當時無即時採取行動。

直至本月14日,警方在蠔涌廠房拘捕鄭偉成及彭艾烈,並發現現場有化學品燒過的痕迹,相信有人曾在廠房測試爆炸品。警方亦於彭艾烈家中搜出兩公升化學物,該化學物有可能導致爆炸。

至於女被告陳卓琳則在警誡下,自稱是全國獨立黨成員,並供稱部分被告亦是成員。

控方指全國獨立黨曾經在社交網站貼文,指政改一旦通過,立法會將變成第二個烏克蘭廢墟,認為是有意圖造成傷亡。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及辯方均質疑社交網站的貼文與案件有何關連。

辯方亦指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製造炸彈,而發現的化學原料數量不多,認為控方證據薄弱。

但署任主任裁判官認同案件性質嚴重,罪成最高可判監二十年。五名男被告都曾在蠔涌出現,有可能棄保潛逃,不予保釋。至於女被告陳卓琳只負責運送,准她以二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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