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就政改第二階段諮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稍後有裁決。
梁麗幗到法院聽審。她以個入名義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政府政改第二輪諮詢。
她在入稟狀指,根據政改五部曲中的首兩部曲,由特首向人大提交報告,再由人大決定相關選舉方法是否需要修改,這說明人大只可以就選舉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作出決定。但人大831決定限制特首提名委員會組成,超出基本法及2004年釋法框架,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政府誤導831決定的性質及法律效力,令政改諮詢文件的法律基礎錯誤,她要求法庭頒令推翻政改第二輪諮詢。
可是,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人大常委會在第二部曲同意有需要修改選舉辦法,並在831決定加上附帶條件,人大常委有權力解釋基本法,並盡力確保政改方案走到第五部曲,即是交由人大常委會批准和備案時,方案能夠獲得通過。
余若海又指,在第二輪諮詢期間,政府並沒有就831框架限制公眾表達意見,例如有人仍可提出要多少名候選人,不局限於兩至三名,只是政府最終沒有採納。
他認為今次司法覆核申請是間接挑戰人大決定,香港法庭沒有權力這樣做,不認同梁麗幗所指是次申請只是挑戰香港政府。
案件由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