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終審法院駁回華懋慈善基金上訴,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基金是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八百三十億元遺產的受託人而非受益人。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龔如心遺產的用途有重大公眾利益,要求華懋慈善基金與律政司司長商討就慈善基金成立監管機構,以及研究成立中國諾貝爾獎的安排,再交給高等法院批准。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何文基到終審法院領取判詞,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敗訴,基金是龔如心八百三十億元遺產的受託人而非受益人。
書面判詞指,雖然龔如心不是律師,又自行訂立遺囑,沒有一些技術性字眼是可以理解,法庭是看遺囑整體文意,並考慮當中有指示性的特定語句,遺囑提及要將基金交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組成的管理機構去監管。法庭認為,已充分清晰顯示龔如心希望將遺產交託基金以外的管理機構監管。
遺囑又提及在管理機構的監管下,基金董事會要切實管理公司的業務及資金,因此基金是受託人形式持有遺產,而非無條件饋贈形式接收。
根據遺囑,基金必須繼續現有項目,還要設立中國諾貝爾獎,顯示基金是為慈善目的而訂立的一項信託,判詞特別指出慈善基金的監管和運作是關乎眾大的公眾利益,有必要再以法律條文清晰表達。
法院指示基金董事會及律政司司長要為遺囑下的慈善信託,制定計劃、章程、機構成員,再交由高等法院審批。判詞又指出,監管機構的成員要具備誠信、經驗及判斷能力,懂得管理及投資,成員應來自多個基金關心的範疇,例如科研、教育及醫療等,並要參與設立中國諾貝爾獎。
至於遺囑提到龔如心遺產要照顧王德輝的家人及華懋員工。法庭認為只是酌情性亦有限制的,只涉及王德輝長期患病的妹妹、王德華的生活及醫療費、其他家屬只限於求學用途。
法庭亦認同華懋集團在龔如心逝世後,已制訂政策,繼續照顧龔如心生前聘用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