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角咀肢解案續審,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作裁決。法官提醒陪審團,決定時要放下對死者的同情,並要分開針對兩名被告的證據。
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法官司徒冕繼續引導陪審團作裁決。
法官提出,首被告周凱亮已承認誤殺,陪審團要判斷被告是否有意圖殺害兩名死者;犯案一刻是否有精神失常,並足以影響他判斷而殺人。
而辯方的精神報告提到,被告有強迫症、躁鬱症等,陪審團於本案中需考慮周凱亮犯案一刻是否有精神失常,並足以影響他判斷和意志而殺人;若不是,便應裁定為謀殺。
至於次被告謝臻麒,法官提醒陪審團,雖然不少證據指謝臻麒事前購買大量工具,但不能因此直接斷定被告有參與謀殺。陪審團要於毫無合理疑點下,才能判斷被告有罪。
法官又提醒陪審團,要將針對二人的證供分開考慮,亦要放下對死者的同情,不應受外來資訊影響,只能考慮庭上證供。
案發於前年3月,首被告周凱亮報稱父母失蹤,其後警方於大角咀一個單位發現其父母的人體殘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