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三名美容院職員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對消費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由於香港無相關的判刑案例,加上需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法庭押後三星期判刑。
三名被告聽取裁決後,離開法院。裁判官說三名被告事發時,不斷向受害人推銷,並聲稱受害人乳房有硬塊,屬危言聳聽,令受害人感恐慌,最終購買療程。
裁判官表示受害人證供清晰,毫不動搖;相反第二被告作供,前言不對後語,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又指會考慮負責主要游說而本來有案底的第二和第三被告,判處監禁,但由於本港沒有相關判刑案例,加上需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故押後三星期判刑。
三名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等候判刑。
案情指出三名被告前年11月在靚一世美容公司,向受害人以威嚇方式推銷養身機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