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五名市民因受佔領行動影響向佔中三子等人索償,其中兩名原告人缺席聆訊,案件被剔除,並須向被告一方支付訟費。
案件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轉介至區域法院。被告人包括佔中三子、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學聯周永康及學民思潮黃之鋒,他們全部沒親自到庭,由律師代表。而到庭應訊的三名原告人均是的士業界代表,分別索償7000至10000多元。
司法常務官要求他們在六周內提交申索陳述書,並預留時間待雙方提交抗辯書及答覆書後,再處理案件。
至於另外兩名原告人由於沒有出庭,司法常務官將案件剔除,並裁定兩名原告人須向被告各支付2000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