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指,每當市場有新款智能手機推出,不少電訊商會以優先預訂作招徠,但最後無法提供供貨日期,過去3個月,針對手機銷售手法的投訴達2400宗。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簽約時,要留意所有條款及細則。
新款智能手機推出,人人皆爭相購買,隨即引發投訴潮。消委會指出自9月以來,接獲共2400宗投訴。由於不少電訊商以優先預訂作招徠,在未有保證送貨日期下,要求顧客預先繳付訂金。
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在9月12日透過電訊商預訂新款手機,並以信用卡繳付300元訂金,但在開售日後等待一周仍未接獲通知領取手機。
投訴人多次追問電訊商,職員表示手機缺貨,未能確實到貨日期。投訴人質疑電訊商接受預訂的數量遠超供貨量,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因為購買電話而要轉換新合約,月費是518元,高於原本的398元,並取消無限數據,即使舊合約未完成,亦要即時執行新合約。
消委會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約300宗同類投訴,提醒消費者簽約時,要留意所有條款及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