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丫海難兩名船長被控誤殺案,在高等法院審訊。
其中一名被告,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到法院應訊,他與另一名被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分別被控39項誤殺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等罪名,兩人否認全部控罪。
主控官陳詞時指,南丫四號跟海泰號相撞後迅速沉沒,是造成多人死亡的重要因素,而船長有法定責任避免碰撞;事發時,兩艘船的航行燈都亮著,又有雷達及導航系統,質疑船長無應用是不可接受,遇事反應亦太遲。
主控官提醒陪審團,要判斷南丫四號沉沒是純綷客觀因素,或兩名船長疏忽或行為失當造成。
控方將傳召29名證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