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死因庭研訊進入第三日。法醫推斷楊俊傑有冠心病,被困火場,觸發心臟病致死。
去年3月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消防隊目楊俊傑失蹤近兩小時才被救出,當時沒知覺。法醫認為,楊俊傑很可能死於心臟病。
法醫在庭上作供時指,人體心臟有3條主要冠狀動脈,在驗屍時發現楊俊傑的左迴旋冠狀動脈有八成閉塞,另外兩條就有5個位置閉塞,反映他心臟之前已經有問題。
法醫又指,在一般情況下,即使其中一條動脈有八成閉塞,都有足夠能力供血給心肌運作。不過大火現場在高壓環境下,加上燒傷引致劇痛,會加重心血管的負荷,誘發氣促、呼吸困難、胸口不適,所以法醫推斷,楊俊傑可能是觸發冠狀動脈閉塞,引發心臟病發,突然死亡。
法醫亦根據血液及尿液報告,排除他是吸入過量濃煙致死,而他身體上亦沒明顯傷痕、皮膚沒紅腫,相信楊俊傑並不是被硬物壓死或被燒死。
另外,當日在消防控制中心工作的消防隊目作供時表示,現場消防員在九點半左右,透過消防車的流動資訊終端機向控制中心發出訊息,要求將火警由一級升為三級。
由於他正處理一名市民查詢沒留意電腦屏幕訊息,直到至9時50分,才由控制中心另一隊目發現,即是說,延誤了十多分鐘,火警才升為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