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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四級火死因聆訊明日裁決

長沙灣四級火死因聆訊明日裁決

去年長沙灣麗昌大廈四級火,死因研訊結案陳詞。

家屬要求裁定,殉職消防員楊俊傑「死於意外」,消防處就認為楊俊傑是心臟病發致死,要求裁定為「死於自然」。裁判官在星期二作出裁決。

案件經過多日的聆訊,楊俊傑的太太每日到庭旁聽。而楊俊傑的哥哥,就代表家屬一方,在庭上陳詞。他指責楊俊傑的死,消防處要負很大責任。

因為當日火場的消防控制員,無嚴格執行安全指引,無要求進入火場的消防員,啟動個人安全警報器。同時,控制中心人員錯誤刪除將火警升級的信息,導致火警延誤升為三級,令火場危險性增加。

楊俊傑哥哥又指,07年嘉禾大廈五級火時,消防通訊裝備已經有問題,但處方一直無改善,到今次的事件,無線電通訊器亦可能因為訊號受阻,令楊俊傑無法求救;最後搜救時又無同時在前後門進入火場,結果花了兩小時才救出楊俊傑,要求死因庭裁定楊俊傑死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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