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子今年六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掌摑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59歲被告陳岳賢由律師陪同到東區法院聽取判刑。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認為自己年紀大,又需要定時睇醫生,加上行為出於衝動,並不涉及政治動機,希望以社會服務令或罰款取代監禁。
主任裁判官錢禮在判刑時表示,已經小心考慮被告的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但認為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罪行,影響他人言論自由,罰款並不合適,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今年六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掌摑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的臉部,令他失平衡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