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首都專線】網絡安全法修訂添以言入罪風險

【首都專線】網絡安全法修訂添以言入罪風險

【now新聞台】維權律師浦志強因為發表七條微博,被判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罪成;律師任全牛在微博,求證當事人是否受侵犯,結果涉嫌尋釁滋事被捕。將來在內地上網,墮入法網的機會可能更大。

《網絡安全法》通過二審,修訂後加插不少新條文,包括要倡導網絡,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利用網絡從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侵害他人名譽和隱私等。

有律師認為條文定義不清晰,擔心以言入罪的案件會愈來愈多 。

針對網絡營運者的要求亦更多,營運者提供即時通訊時,須要求用戶提供實名信息,否則不得提供服務,須保留最少六個月網絡日誌,而在中國收集的個人資料和重要業務數據,要儲存在中國境內,如果提供予境外,要向政府申請。

草案亦加重罰則,故意危害網絡安全而受刑罰的人,終身不得從事有關營運及安全的關鍵崗位工作,又賦予政府更大權力,省級以上相關部門可以約談有網絡安全隱患的營運者。

至於在草案初稿已提出,當局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時可以截斷網絡的條文,並無任何修訂,斷網範圍和時限等細節仍然留白。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