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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開審,警方在法院一帶嚴密布防。法官指有報道指辯方曾申請海外證人出庭作供被拒,但辯方其實無作出申請。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
他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在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與張劍虹、陳沛敏等《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其餘被告早前已經認罪,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罪,會存檔法庭,部分人會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
黎智英在犯人欄向旁聽的人揮手,精神不錯。
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預審約80日。
辯方開庭後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提出爭議,認為控方未有在蘋果日報停刊後,六個月內檢控。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不得開展法律程序,加上案件關乎言論和新聞自由等基本權利,應對控方嚴謹。
法官李運騰問到按此原則,如果有人在六個月時限後才加入串謀,是否不能被檢控。辯方認為應該以另一項串謀控罪檢控。法官杜麗冰則稱有報道指法庭拒絕辯方書面申請海外證人在庭上視像作供,但事實上辯方沒有作出申請。
由於辯方指需要到立法會圖書館搜尋與自身論點有關的文件,法庭押後到明天,繼續處理檢控時效的爭議。
而在開審前,法院外一早有多人通宵排隊,亦有外國駐港機構派人到場旁聽。
警方嚴密布防,又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進入法庭車輛需要逐一檢查車底。
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及總警司李桂華在場視察。
有「王婆婆」之稱的社運人士王鳳瑤早上,手持英國國旗到法院外,及後,被警員包圍並帶到示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