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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開審,警方在法院一帶嚴密布防。法官指有報道指,辯方曾申請海外證人出庭作供被拒,但辯方其實無作出申請。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他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在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與張劍虹、陳沛敏等《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其餘被告早前已經認罪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罪,會存檔法庭,部分人會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
黎智英在犯人欄向旁聽的人揮手,精神不錯。
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預審約80日。
辯方開庭後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提出爭議,認為控方未有在蘋果日報停刊後六個月內檢控,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不得開展法律程序,加上案件關乎言論和新聞自由等基本權利,應對控方嚴謹。
法官李運騰問到按此原則,如果有人在六個月時限後,才加入串謀,是否不能被檢控。辯方認為應該以另一項串謀控罪檢控。法官杜麗冰則稱有報道指,法庭拒絕辯方書面申請海外證人在庭上視像作供,但事實上辯方沒有作出申請。
由於辯方指需要到立法會圖書館搜尋與自身論點有關的文件,法庭押後到周二繼續處理檢控時效的爭議。
而在開審前,法院外一早有多人通宵排隊。亦有外國駐港機構派人到場旁聽。
警方嚴密布防,又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進入法庭車輛,需要逐一檢查車底。
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及總警司李桂華在場視察。
有「王婆婆」之稱的社運人士王鳳瑤早上手持英國國旗到法院外,及後被警員包圍並帶到示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