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2019年八一八非法集結案,上訴庭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人獲撤銷組織非法集結定罪,參與非法集結罪則維持原判。
其中一名上訴人吳靄儀到場聽取裁決,她得知部分控罪上訴得直後,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至於另外兩名上訴人李卓人及何俊仁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聽取判決。
上訴庭裁定,黎智英、梁國雄、李柱銘及何秀蘭等7名上訴人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至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維持原判。
由於部分控罪獲撤銷,無獲緩刑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刑期獲扣減,由原先分別判囚8至18個月,縮減至5到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