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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831太子站衝突,2人暴動等罪罪成,分別判監4年10個月和5年半,1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監8個月。
案件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19歲的連俊雄被控2019年8月31日晚,於旺角站暴動及刑毀;而23歲卓嘉豪涉嫌在太子站暴動及襲擊兩名男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稱,案件整體情節嚴重,在港鐵隱閉式環境下,市民生命財產及人身安全受極大威脅,事主無嚴重傷害純粹僥倖,判二人暴動等罪名成立,連俊雄判囚5年半,卓嘉豪判囚4年10個月。
至於21歲的被告簡梓濱,法官指他無做出實質暴力行為,但身穿黑衣置身示威者之中,無疑是有備而來,亦是鼓勵在場示威者,裁定他非法集結罪成,判囚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