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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除夕,新蒲崗發生兩死三傷的車禍,26歲男司機兩項危險駕駛罪成,判囚3年2個月。
被告吳家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事發前年除夕晚上,一輛私家車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到多名途人,造成兩死三傷,暫委法官周燕珠指,被告之前三次違反交通規則,其中兩次超速,只是罰款了事,證明罰款無助改變被告的駕駛態度。
這次事發時被告超速行駛,越過對面行人線,撞上行人路,判被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罪成,由於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共判囚3年2個月,停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