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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違反租契欺詐科技園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黎智英一方求情指,犯案不涉金錢動機,蘋果日報於本港媒體歷史及發展有重要地位,希望法庭考慮。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沿途有警車開路,黃偉強就自行到庭。
他們被控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日報大樓,違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
黎智英沒有提交任何求情信,他的律師陳詞說黎智英背景廣為人知,他沒有接受過高等教育,移居香港後從在手套工廠工作,到創立時裝品牌佐丹奴,及後來創立壹周刊等,形容黎智英是靠努力和毅力白手興家的創業家。
他創立的蘋果日報,後來成為本港最暢銷的報紙之一,也曾經開發以動畫報道新聞的創新做法,令蘋果日報多年來在媒體歷史和發展上有重要地位。
而今次案件不涉違反誠信,只是違反了合約責任,即使法庭裁定黎智英有詐騙意圖,他的行為也不算複雜和精密,目的只是為了方便,不是出於金錢利益。
涉案的力高顧問公司佔用的面積只有處所整體面積的0.16%,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員工,甚至未必意識到這個毀約行為犯了刑事罪行。對於法庭希望知悉涉案公司在案中得益,以考慮量刑。
辯方說,根據現有記錄計算,蘋果日報印刷公司在08至20年間,從力高收取的租金得益約為119萬,而力高毋須在其他地方租用辦公室,節省了租金,得益逾338萬,從整間公司來看只是非常小的數目。
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期間黎智英繼續還柙,黃偉強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