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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721元朗站襲擊事件,白衣人程偉明被裁定串謀傷人及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處理辯方求情。
被告程偉明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裁決時指,肯定當日白衣人於元朗站內參與的是一場暴動,因此核心問題是被告有否參與在內。
法官指在呈堂片段中可以清楚辨認出被告,確定被告身在元朗站內,聯同其他白衣人施襲,期間被告拾起藤條狀物件攻擊在場人士,之後又向其他白衣人示意可以向月台進發,認為他雖然沒參與暴動初期,亦沒有參與月台的襲擊,但有積極參與元朗站內的暴動,裁定他暴動罪成立。
法官又指,未見被告入站時持械,期間只用現場所拾的武器襲擊現場人士,與黑社會尋仇的蓄意傷人有明顯分別。即使白衣人事前有協議會使用暴力,不代表被告有意圖對人造成嚴重傷害,裁定串謀意圖傷人罪不成立,改為裁定串謀傷人罪成。
被告原本被控的有意圖傷人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罪成的傷人罪,最高判監三年,被告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處理辯方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