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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10月裁決。
被告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另一被告黃偉強亦抵達法庭應訊。他們涉嫌違反地契,隱瞞科技園公司,讓黎智英持有的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指,案件的法律爭議點在於租客本身有否披露責任,及若租客毀約是否構成欺詐,認為若租客沒有遵守合約義務,業主可循民事訴訟處理。根據過往案例,只有在合約簽訂前作出虛假陳述才會構成欺詐。
而黃偉強的律師表示,被告雖為行政總監,實際上是「大打雜」,作為員工沒有責任向科技園披露相關事宜。
控方結案陳詞時則指,黎智英在申請該土地時已知合約的性質特殊,科技園以低於市價租出土地,附帶用途限制,若要作其他用途,有責任向科技園披露,而力高顧問公司明顯是黎智英的私人公司,曾為逾20間公司提供秘書服務,亦有為黎智英處理私人事務,如台灣的投資等,與印刷無關,他們沒有向科枝園披露情況,明顯是蓄意隱瞞力高業務,已構成刑事責任。
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