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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黃偉強涉欺詐罪 辯方結案陳詞

黎智英、黃偉強涉欺詐罪 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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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黃偉強涉欺詐罪 辯方結案陳詞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辯方結案陳詞。

被告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另一被告黃偉強亦抵達法庭應訊,他們涉嫌違反地契,隱瞞科技園公司,讓黎智英持有的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指,案件的法律爭議點,在於租客本身有否披露責任及若租客毀約是否構成欺詐,認為若租客沒有遵守合約義務,業主可循民事訴訟處理。而過往案例,只有在合約簽訂前作出虛假陳述才會構成欺詐。

而黃偉強的律師則表示,被告雖為行政總監,實際上是「大打雜」,作為員工沒有責任向科技園披露相關事宜。而力高顧問公司的面積佔整座建築物的0.16%,即使是民事案件,都不會因此被指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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