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申請司法覆核,反對警方解封手機材料,案件在高等法院聆訊。
正還柙的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警方前年檢取兩部屬於黎智英的手機,上月再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取得新的搜查令,入稟要求解封手機材料。
黎智英一方陳詞說,裁判官發出搜查令時,未知道警方需要調查哪方面的資料,現時知道手機中有新聞材料及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內容,新聞自由是基本法保障的權利,理應平衡公眾利益及罪行嚴重性後,再考慮是否發出搜查令。
答辯一方反駁指新聞材料並不一定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法官將案件押後,最快兩星期後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