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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她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解除交付審訊程序的報道限制,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早前拒絕鄒幸彤申請就案件交付審訊程序,撤銷報道限制,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就有關決定的司法覆核作出裁決,指根據《裁判官條例》,假如被控人提出請求,裁判官沒有酌情權,唯有解除報道限制,裁判官聲言行使酌情權,但該酌情權並不存在,因此有關決定屬越權。
裁決又指,假設酌情權真的存在,但根據《人權法案》,法庭傾向認為除非為秉行公義而「絕對必要」拒絕,否則主持交付審判程序的裁判官不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