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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男子被控2019年9月29日在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判入獄5年。法官陳廣池形容當日是2019年社會事件中最嚴重的暴動之一,示威者衝擊政總政治意義明顯,是加重刑責的考慮因素。
被告莫震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案發當日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他被控於金鐘夏愨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背景報告解釋,他被捕前任職全職音樂製作,當日於灣仔為表演作準備後,打算乘船離開時被人群擋住,然後被警方拘捕。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聲稱是旁觀者屬自欺欺人,當時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形容任何人都會感受到「暴風雨」的氣氛,無人會認為是一場「嘉年華」,被告被捕前有投擲磚頭的動作,被捕時曾作出反抗,身上亦搜出頭盔、防毒面罩等,沒有樂器或樂譜,不信納被告解釋。
法官陳廣池又說,案發前立法會大樓在7月1日被示威者「攻陷」,加上當日距離國慶日只有兩天,認為當日示威有政治敏感意思,形容暴動針對政府總部是赤裸裸衝擊和挑戰香港政治權力核心。
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是策劃者,但認為他是積極參與者,增加示威者聲勢,令人作出更激烈的暴力行為,他要為此付上沉重代價,成為「戰場上的炮灰」,刑罰必須具阻嚇力,同時阻嚇在網上平台有同樣心態或宣場暴力的人士。
法官考慮各項因素,以及被告無求情理由後,決定判被告監禁5年。
被告因確診新冠肺炎,一度押後判刑,至於同案的兩名被告早前被判囚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