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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顧任內發生修例風波,指當時解說工作做得不好,但至今仍然認為修例有必要。
林鄭月娥:「當時我為此事致歉,是解說工作做得不好,我們主事官員沒有認真解釋,甚至沒有出過很清晰的答問文件,平時工作都有的,尤其這麼法律性文件,在數個月錯失很多跟市民解釋的機會,到後期已經太遲,因為別人的文宣工作已經排山倒海。如果大家記得,當日是有微電影來反對條例,這不是偶然,所以我回答你題目,我沒有為做這條條例,而認為特區政府有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