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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公務員招聘制度,有議員質疑投考公務員要通過的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要求太寬鬆。
立法會議員(選委會)黎棟國:「問20條問題,選擇性剔對答案就叫做合格,單從這些資訊看,似乎範圍非常廣,但要合格又不是太難,百分之五十,還要是剔選。」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目的不是要篩走所有人,目的是透過測試,所有投考公務員職位人士起碼對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有認識了解。」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郭偉强:「20題對10題給人感覺半桶水,好似考他們識不識字,多過認不認識基本法和國安法。」
聶德權:「答對一半以上的比例都高,只是我們設定一半為合格,將來再去提高是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