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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 與兩名集團前高層涉欺詐案 ,獲法庭批准分拆案件,第二被告周達權將另案處理。
案件在區域法院提訊,由於懲教署採取鎖倉運作模式,在控辯雙方及法庭同意下,黎智英未有出庭應訊,控方申請分拆第二被告周達權的案件獨立處理,在三名被告代表律師不反對下獲法官批准。周達權毋須再定期報到,他的案件暫定7月21日再訊。
三名被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營運總裁周達權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與科技園租契規定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隱瞞用途令蘋果日報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