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支聯會收到警方國安處致函,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根據國安法,要求兩星期內提交包括常委及職員資料及與多個組織或人士聯繫詳情,支聯會稱會開會討論如何應對。據了解,支聯會常委周一通過決議解散支聯會,須再召開會員大會表決。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接獲警方國安處信件,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相關條例所指的「外國代理人」,根據國安法第43條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包括成立至今董事、常委及職員資料、由2014年起的收入來源、開支、資產、董事及常委會會議紀錄、以及與多個境外或台灣組織、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聯繫詳情。
支聯會7名常委,包括正在服刑的何俊仁及李卓人都收到信件,須在兩星期內回覆,支聯會將開會討論如何應對。
鄒幸彤:「當局繼續用國安法恐嚇整個公民社會,現在這麼多組織解散都不夠,留下的仍要用國安法作為恐嚇的工具,現在的趨勢就是整個公民社會要寸土不留,要令你寸土不生,所有自主組織都要解散,似乎有這樣的趨勢。」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適合回應。
鄭若驊:「就支聯會,因為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我知道警方今日要求他們提交一些資料,所以在此不適合作任何回應。」
根據國安法,為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可要求外國或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其代理人提交資料,如不遵從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據了解,支聯會常委周一通過決議解散支聯會,仍需召開會員大會,如最少20會員出席並有75%贊成,才可通過解散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