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支聯會收到警方國安處致函,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要求兩星期內提交資料,支聯會將開會討論如何應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案件在調查中不宜回應。據了解,支聯會常委周一通過決議解散支聯會,須再召開會員大會表決。
支聯會全體共七名常委分別收到警方國安處信件,包括正在服刑的何俊仁及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稱,國安處根據國安法第43條,要求支聯會兩星期內提交資料,支聯會將開會討論如何應對。
鄒幸彤:「信件內容我們暫時不可透露,但大概就是根據國安法四十三條要求你提供資料。現在這麼多組織解散都不夠,留下的仍要用國安法作為恐嚇的工具,現在的趨勢就是整個公民社會要寸土不留,要令你寸土不生。」
據了解,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交的資料,包括成立以來職員及成員的個人資料、2014年起會議紀錄及收支、以及與其他組織及人士的活動資料,包括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不適合回應。
鄭若驊:「就支聯會,因為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我知道警方今日要求他們提交一些資料,所以在此不適合作任何回應。」
根據國安法,為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可要求外國或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其代理人提交資料,如不遵從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據了解,支聯會常委周一通過解散支聯會,須召開會員大會表決,支聯會近月經歷退會潮,上月宣布政治環境急劇轉壞,決定遣散全部職員常委人數減半至留下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