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行燭光集會,警方指由於仍有人在網上煽動集會,基於公眾安全理由,決定引用《公安條例》封鎖維園。
下午一時許,過百名軍裝警員進入維園,在足球場內一字排開。警方引用《公安條例》,在下午兩時開始封鎖足球場、籃球場、中央草坪、相關通道及出入口,警員要求通道上的市民離開。
市民:「那邊一堆警員也沒有叫停,我們當然繼續走。但走到這裡才說不可以走,這邊離開不可以、那邊也不可以。(知不知道為甚麼?)沒有,沒有原因,他說了算,不准行便不准行。」
警方指,留意到有人漠視警方的決定,在互聯網煽動他人參與集會,有理由相信有人不理會警方反對,繼續前往維園,警方有責任採取積極措施,決定封鎖維園。
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其實我們不希望發生後再處理,對於警方執法有困難,在公共安全風險方面都會大大提高。正正因為有此風險,看看過去一年、去年情況,總體來說,我們覺得採取封閉措施,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考慮最有效。」
警方指,暫時未有解封時間表。市民在維園身穿黑衣或燃點蠟燭,難以確實說是否違法,重點是他是否想參與集會。
警方指一旦有市民進入維園,一般而言會先作勸喻和了解,亦會在現場取證,考慮進一步行動,不一定立即拘捕,但促請市民不要挑戰法律。
警方傍晚起在維園出入口加強佈防,有身穿黑衣的年青人被警員截停檢查身份證。其中一人被搜出藏有蠟燭及短褲,被扣查十分鐘後獲准離開。
市民:「感受有點無奈,始終自己年紀不大,無故被人截查,一堆警察圍著我,始終都有些害怕。」
警方是連續第二年以疫情為由,禁止維園舉辦燭光集會,而今年是國安法生效後首個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