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721元朗襲擊事件,六名男子否認暴動罪及有意圖傷人等罪名。控方傳召兩名證人匿名作供,其中一名證人表示當晚與太太乘西鐵到元朗後,看到月台以及大堂都有大批白衣人,部分白衣人追打市民。
被告王志榮、吳偉南、鄧懷琛等離開區域法院。
控方傳召鳳琴街一間酒樓的員工出庭,他提供兩條酒樓閉路電視片段,並確認錄影時間較實際時間快7分鐘。
之後另一證人作供,證供涉及四名被告王志榮、黃英傑、鄧英斌及蔡立基。
證人表示,721當晚由南昌站乘搭西鐵往元朗,抵達時約10時43至44分。列車開門時,月台有人向乘客說「下面有人打人,著咩顏色衫都打」,還叮囑他們「盡量搭列車離開,唔好落車」。他看到往紅磡方向月台近車尾位置有約十名白衣人,部分人染金髮,靠著扶手電梯的玻璃圍欄。
當時他跟太太以及其他乘客留在車廂內等待列車開走,但到10時46分仍未開車,兩夫婦於是下車到大堂計劃出站轉乘輕鐵。在大堂看到地上有折斷的啡色木棍,還有一灘血。
證人指,此時發現背後有林卓廷及約20人站著,而元朗站F至E出口中間入閘機的位置,有約二、三十名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雨傘,在非付費區徘徊,向閘內的人叫囂。他說,當時林卓廷跟在場的人講,「同元朗警區聯絡咗,警察好快到」,之後白衣人開始徒手及用藤條等拍打玻璃圍欄和閘機。
庭上又播放證人用手機直播的片段。控方盤問,為何閘內的人要打開雨傘。證人指,當時閘外的人向他們的方向投擲物品,包括水樽,打開雨傘是自衛;又說看到閘外一名女記者被手持藤條的白衣人追打,出閘後嘗試拉開女記者時,亦被大約三人打,過程中直播用的電話摔爛。
證人星期五會繼續作供,控方會呈上五條新聞片段及閉路電視片段,用作確認證人的身份。考慮到片段拍攝到證人容貌,相關片段不會在庭上用大螢幕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