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七人,涉嫌參與前年8月18日民陣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辯方申請呈上專家報告,指當日警方行動是失敗,質疑警方其後的拘捕和檢控是否合理。
黎智英由囚車押抵西九龍裁判法院,其餘被告包括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卓人、李柱銘和吳靄儀。
代表何俊仁和李柱銘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申請將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組成員斯托特加入為辯方專家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並呈上其撰寫的報告。
辯方透露,斯托特形容當日警方的行動失敗,又指被告等人持顯眼的橫額離開維園,成功製造連鎖效應,讓參與集會市民決定離開,形容是一個十分有效的方法。
法官胡雅文質疑,任何安全問題已經可以在呈堂的片段中看到,毋須專家協助,斯托特的報告首部分只批評警方行動,有關批評亦屬假設,當日並無發生,斯托特亦不能就眾被告當日的意圖作供,因此與本案案情無關。
辯方回應說,斯托特的證供指證警方當日行動,造成一定公眾安全風險,被告的行為是唯一方法讓現場人士離開維園,警方亦未有就此向被告給予任何警告,對警方其後拘捕和檢控各被告這一決定是否合理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