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詐騙罪,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院批准以一千萬元保釋,除往警署報到及應訊,不得離開住所。
《時事全方位》主持王慧麟表示,香港實行普通法,行使無罪推定原則,法庭未定罪,疑犯都是無罪。他表示,衡量保釋條件,須考慮涉案人的潛逃風險、罪行嚴重性、以及棄保潛逃風險等,除非是涉及極度危險嚴重的風險,否則難以不給予保釋。
王慧麟表示,希望批評人士要理解,保釋權是被刑事檢控人士享有的權利,指若果不准保釋,搜證三年就會被困三年,如最終是無罪,那便是無故坐監。
不過對於有人指黎智英保釋條件嚴苛,王慧麟指出,外國有疑犯被遣返時要戴電子腳鐐,舉例指前高官何志平在美國涉行賄案,案中一名污點證人,亦曾申請戴電子腳鐐、在家監禁,除見律師或去法庭外不可離開住所等,因此部分嚴重案件,保釋條件的嚴苛程度也是不相伯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