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於2017年涉嫌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涉及記者作供時指,黎智英當時態度兇狠,擔心會對他不利;辯方則質疑東方日報派記者跟隨黎智英,是要搜集其負面新聞。
黎智英在首日審訊完結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他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
案發於2017年6月4日晚,黎智英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近音樂亭,威脅一名化名X的人士。
控方大律師林芷瑩在開案陳詞指,當事人X加入東方日報逾廿年,事後他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伴隨抑鬱;而黎智英在警誡下指,X已跟蹤他數年,又認為X當日行為是要挑釁他。
記者X作供時指,當晚拍攝期間,黎智英曾多次怒視他,感到莫名其妙。他準備離開時,黎智英走近,兇狠並大聲地以粗口罵他三次,又夾集粗口稱「實搵人搞他」和「影咗你相」。X指稱當時他呆了,害怕黎智英有後着,會打他、掌摑他或推他,而事後他仍繼續跟着黎智英。
X指自2014年「佔中」前後,被指派跟黎智英出入及拍攝,曾經有兩次被對方拍下照片及以粗口指罵,事後他的心理壓力很大,要見精神科醫生和服食鎮靜劑,同時減少與黎智英有關的採訪。
X在辯方大律師鄧樂勤盤問下,指2013已在東方日報專案組,除非黎智英不在香港,否則專案組每日都會到其家外「擺位」,並跟隨他出入。
辯方質疑東方日報追訪黎智英及刊登他的新聞,是要向公眾塑造一個負面形象。X指他們是如實報道,辯方問,東方日報有否任何關於黎智英或蘋果日報的正面報道,X答要翻查檔案才能知道,現時舉不到例子。
案件預計要審三日,控方會傳召3名證人,包括當事人及其精神科醫生,以及影到事發經過的另一名東方日報記者。第二日審訊,辯方會繼續盤問當事人。